海運保險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則介紹
在貨物的實際工作過程中,海運保險的存在能夠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問題,有效保證貨物運輸?shù)恼M瓿?。那么,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海運保險的概念和原則究竟是怎么樣的呢?
一、海運保險概念
海運保險是指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通過協(xié)商,對船舶、貨物以及其他海上標的物所可能遭遇的風險進行約定,在被保險人繳納約定保費以后,保險人會承諾一旦發(fā)生風險,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會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賠償。海運保險屬于財產(chǎn)保險的范疇,是對一些由于海上自然災(zāi)害和意外事故給人們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予以經(jīng)濟補償?shù)囊环N法律制度。
二、海運保險的原則
作為一種行為準則,海運保險也有自己的一套原則。這些基本原則具體可以概括為:損失補償原則、可保利益原則、近因原則、最大誠信原則和代位求償原則。具體內(nèi)容如下:
1、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事故發(fā)生之后,保險人會為一些他們所遭受的實際損失應(yīng)當進行充分的補償。
2、可保利益原則
可保利益原則是指海運保險合同只有經(jīng)過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的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才有法律效力,保險人才承擔保險責任。
3、近因原則
近因原則是指保險人對于承保范圍內(nèi)的保險事故作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損失進行承保,對范圍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則不負賠償責任,這個原則主要是為了明確事故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guān)系,認定保險責任。
4、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原則是指簽訂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必須最大限度地按照誠實與信用精神完成海運保險合同的簽約,對一些已知的風險如實告知對方。
5、代位求償原則
有的時候標的物所遭受的保險事故是由第三人引起的,但是海事公訴的時間長,流程復(fù)雜,因此要求保險人先按照約定進行賠付,同時取得被保險人在標的物上的權(quán)利,再向第三方索賠。
以上就是海運保險的概念和一些基本原則介紹,在平時的海運流程中,出口商需要對這些內(nèi)容加以了解,并且最好還是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給標的物購買一份海運保險,這樣才能夠有效保證自己的貨物運輸順利完成。